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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网刊文:不应降奢侈品关税

田策 发表于 2011/7/1 9:13 892次点击 | 收藏

  近日针对“奢侈品进口关税究竟是否下调”的问题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讨论。财政部官方网站首页昨日刊登了其下属媒体中国财经报的一篇文章,该文章称奢侈品进口消费税不但不能取消,还应进一步加强。



  奢侈品进口税:不能取消还应加强?

  针对公众关注的“中高档消费品关税过高”问题,此前商务部曾率先公开表示我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并且各个部门对此已有共识。但此后的消息显示该“共识”其实并未达成。有媒体报道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称,并没有听说要调整中高档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昨日,财政部官方网站首页刊登了其下属媒体中国财经报的一篇题为《不应取消或降低奢侈品进口消费税》的文章,该文章援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观点称,对进口奢侈品征消费税,也就是对富人征税,无疑有利于社会公平,奢侈品进口消费税不但不能取消,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一些群众很反感的奢侈品和奢侈消费行为征收高额消费税,才是真正合乎民意的选择。

  该文章还指出,征收进口消费税并不是造成人们到国外购买奢侈品的根本原因。中国游客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购买奢侈品,其税负是一样的,但因漏缴税款而使国外价格低于国内;同时部分人选择去国外购买是出于对原产地质量可靠和炫富的心理。

  记者昨日致电财政部询问对此文章的态度及看法,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应调降进口税?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在不久前曾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与财政部意见相左的文章。6月24日,商务部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其下属媒体国际商报的报道,文章援引专家的观点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应调降商品进口环节税。

  文章称,高额的进口税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海外中高档商品在国内售价较高的重要原因,境内外差价过高造成了大量消费的外移。文中援引权威机构数据称,2012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将达146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奢侈品市场目前的税率全球最高,中国人在国外消费是国内市场的4倍之多。高额的税负导致境内外的差价过高,代购风潮一度盛行,仅2010年海外代购的市场交易规模就达到120亿元。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两篇文章分别刊登在两部委的官方网站上,并且原文出处也是具有各自官方背景的媒体,基本为两部委针对奢侈品进口关税是否下降的不同表态作出注脚。

  追问

  奢侈品、中高档消费品有何区别?

  昨日,财政部官网挂出的文章使用了“奢侈品”的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商务部相关媒体负责人一直强调,商务部一直使用的是“中高档消费品”这一概念,和各家报道中的“奢侈品”并不能完全等同。但究竟什么是奢侈品?什么是“中高档消费品”?双方并未给出明确定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对于“中高档消费品”并无一个准确的定义,可以说是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标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但是,有一些商品在国外并不贵,到了国内摇身一变就成了“奢侈品”,这是不合理的。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认为,奢侈品和中高档商品差不多,没有本质的区别,而对于为何财政部使用奢侈品的措辞,刘恒表示,之所以两部委措辞不同或许是因为需要微妙处理双方在政策方面的分歧。财政部负责财政收入,如果降低奢侈品进口税就会减少财政收入,同时还要引导消费行为,不鼓励奢侈消费的行为。这导致财政部并不希望下调或者取消奢侈品进口税。

  链接

  奢侈品网购爆发式增长

  在国内中高档商品关税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选择更加方便且便宜的奢侈品网购。

  投中集团昨日发布报告显示,从去年开始,泛奢侈品网购行业融资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今年上半年融资总额达2.83亿美元,达历史最高水平。

  投中集团分析称,中国中产阶级相对有限的消费能力,以及网购的价格优势和便捷性为奢侈品网购模式提供了机会。

  据悉,国内奢侈品电商网站纷纷上线,如走秀网、第五大道、尚品网、佳品网、唯品会、品聚网和魅力惠等,包括B2C巨头京东商城和当当网都已染指奢侈品销售。

  投中集团分析认为,快速崛起且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逐渐成为奢侈品消费的主流群体,相比传统的门店零售,中国中产阶级相对有限的消费能力,为网络购物这种新兴的奢侈品购物模式提供了机会。

  分析称,此前,人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出境购物及代购。而随着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成熟及网络消费习惯的形成,奢侈品网购依靠其价格优势及购物的便捷性,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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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詩玉 发表于 2011/7/1 16:11 回复
1楼
奢侈品和中高档商品在本质上与形式上仍有差别

我认为:“藏富于民;让人民有合乎理、情、法的投资管道。民富则国强;国强使民富。这就是良性循环。”

财政部宜利用租税措施,鼓励人民进行生产性的投资、打消投机性的投资、并抑制无益性的消费,以达前示之目标。例一、高档进口车就是无益性的消费、是奢侈品,应予课重税。例二、个人买自住房就是进行生产性的投资,应予课轻税;但个人买超额的非自住房就是投机性的投资,应予课重税。

上文称(http://www.chinavalue.net/Group/Topic/55442/):“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认为,奢侈品和中高档商品差不多,没有本质的区别…”事实上,我认为其在本质上与形式上仍有差别。例如、黄金金块是高档商品,是贵金属、保值性高;个人或政府若有闲钱,可伺机购买,作为投资管道之一。财政部不宜把黄金金块视为奢侈品而予课重税。
熊洪涛 发表于 2011/7/8 8:05 回复
2楼
读了
熊洪涛 发表于 2011/7/8 8:05 回复
3楼
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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